发布日期:2025-02-05 15:48 点击次数:111
《我是刑警》是一部重案实录刑侦大剧,由和伟领衔主演,还有众多实力演员参与其中。
人性的阴暗与扭曲,究竟是为何呢?
这是秦川在审问完邓兴荣之后,离开良城的路上发出的感慨。他的心里十分憋闷难受,久久都难以平静下来。

他早已不是初出茅庐的小警员了,经历过那么多案子,却依旧怀揣着一颗赤子之心,没有被这些磨砺得麻木不仁。
不过,他也练就了很强的情绪管理能力,毕竟这是审问时需要具备的专业素养。然而面对常兴荣,他还是失控了。
这种情况非常罕见,要知道上一次审问犯人时情绪失控,还是在二十多年前他还在西山分局的时候。

在西山煤矿案中,宋小军在证据确凿之后,开始坦白交代之前,将一杯酒倒在了地上,以此向死去的共犯陈小冬致敬。
这个举动激怒了当时的秦川,他直接上前把宋小军的盒饭打翻在地。
而这一次,他扣下了邓兴荣的牛奶,就放在他的面前,却保持着让他永远碰不到的距离,让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。

这些年,秦川养成了一个习惯,每次审问犯人都会带上面包和牛奶。
他这么做并非是大发慈悲,而是因为在审问过程中,取证、突破犯人的心理防线并让其交代出全部事实才是目的。只有获取完整的口供,形成完整的证据链,才能顺利将案子诉出去。这才是最终目的,而不是去审判犯人,那是法院的职责所在。

当人或者动物处于饥饿状态时,往往具有较强的攻击性和对抗性,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这对审讯工作是不利的。
相反,吃饱之后,血液会更多地流向胃部,人的反应会变得迟缓一些,对抗情绪也会随之减弱,心理防备也会降低,此时便更容易突破其心理防线。
秦川对着常兴荣发泄完情绪后,也意识到自己失态了,所以没有继续留在审问室,而是转身离开了。
那么,常兴荣究竟刺激到秦川的点是什么呢?其实,他看起来似乎已经认罪伏法,但实际上却在做试探。

他一直反复追问这个事情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儿子,实际上他想要的不是答案,而是想通过这个问题来达成某种交易。
他是一个毫无悔改之意的嫌疑人,甚至还东拉西扯,把自己犯下的错误归咎于原生家庭以及社会不公。
好在专案组早有准备,拆穿了他所谓考飞行员被顶替的说法。事实上,他是初试二选一阶段就没有通过,后面还有第二轮、第三轮选拔,根本不存在顶替一说。

常兴荣和另外两个案子的嫌疑人,虽然都是犯下极其恶劣的多条人命谋杀罪行的人,但他们的心理却各不相同。
清江两案的嫌疑人杜坤,是因为生意失败导致债台高筑,从而选择了破罐子破摔的方式来搏一把。
之后他恢复了正常生活,也不再出来谋财害命了。虽然后来又因为职务犯罪落网,但那是另外一回事。

东林县三个女童案的嫌疑人王海,属于激情杀人。由于生活不顺压力积累,在睡觉被吵醒之后情绪爆发。
事后恢复冷静的他内心充满了恐惧。这六年里,他一直在家人的包庇下躲躲藏藏地生活。

其实,并不是人性复杂,而是人身上本来就具有神性、人性、动物性这三种属性。
向上走就是圣母般的善良,向下走则沦为禽兽般的残忍,中间则是一个人性的平衡状态。
社会发展的目的,就是要约束人的动物性,释放神性。无论是杜坤还是王海,他们身上出现的问题,都可以通过社会的不断发展来解决。
秦川开展积案攻坚行动,提高各地破案率,是为了起到震慑作用,给所有心生恶念的人都戴上枷锁,让他们不要抱有侥幸心理。

但常兴荣不一样,他纯粹就是恶。他第一次杀人是因为抢劫,最初的动机是经济拮据,而在抢劫过程中女子大喊大叫刺激到了他,从而导致了他冲动杀人。
但之后的十条命案,则是因为他忘不了第一次杀人的感觉,也就是说这种杀人行为逐渐变成了他的兴趣爱好。
最后他停止作案,并非是因为幡然醒悟,而是因为没兴趣、没冲动了,不想杀就不杀了。

他在坦白中说,只对两个人有过后悔之情,一个是护士,一个是八岁的小女孩。为什么会偏偏是这两个人呢?和其他受害者有什么不同之处吗?
或许他真正后悔的并不是不应该去做那些事,而是他觉得这两次体验并不好,没有带来他所期待的快感,也就是觉得不划算。
常兴荣就是真正的魔鬼,他身上看不到人性的存在。

而他在意两个儿子,是把他们当作生命的延续,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说明他并不畏惧法律和死亡,甚至他还在嘲笑所有的受害者家属。
与其说是秦川被激怒,不如说秦川被常兴荣激发了防备心理和攻击性。秦川想要攻击常兴荣,想要战胜常兴荣所代表的恶。

秦川清楚地知道,像常兴荣这样的禽兽才是自己真正的敌人。